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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表 服務收費 |
澳門與香港不僅有著地緣的關係,其消費模式亦較接近。有見及此,香港郵政與澳門郵政攜手合作,以代理的方式將這通函服務推廣至澳門,向澳門商戶提供“香港郵政通函”服務。若您希望將您的產品或服務推廣至香港具潛在消費力的客戶而又不知從何入手,何不把這個任務交託予澳門郵政,讓我們為您效勞!您只需致電我們的服務熱線28322332;這樣既可令您省卻致電香港的長途電話費用,又可以幫您減省許多行政成本,而您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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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詢、申請、交件、付款等一切繁複手續均由澳門郵政代辦,令您的工作更輕鬆方便;
- 提升公司形象、服務及產品在香港的知名度;
- 服務覆蓋全港住宅及商業區域,優勢無可比擬;
- 派發產品目錄、試用品或優惠券,從而增加業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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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香港郵政通函"服務』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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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投遞物件 |
印刷品。可以夾有附件,但郵件必須封妥。 |
| 重量上限 |
100克(每件) |
| 厚度上限 |
(最厚)10毫米 ;(最薄)0.25毫米 |
| 郵件尺寸 |
(最大)150毫米 x 220毫米;(最小)90毫米 x 14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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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少投寄數量 |
標準通函每次最少投寄2,000份相同的函件; 特選通函每次最少投寄10,000份相同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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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裝 |
利用這項服務投寄的郵件放在信封內與否均可。投寄小冊子時,應妥為折疊,除以裝釘機裝釘的小冊子外,不得使用釘書釘。投寄時,所有函件應朝向同一方向排好,並應每100份牢固地捆紮或包裝為一紮。投寄人亦可因應情況,將函件以方便處理的數量捆紮(例如以十件或十件的倍數捆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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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件上的標誌 |
寄件人須在函件上正面之右上角處以印刷方式或其他工具(如金屬印或橡膠印)印上中文或英文標記,有關標記(見下圖)可於香港郵政網頁http://www.hongkongpost.com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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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尺寸: |
40毫米(闊) x 30毫米(高) |
| 最小尺寸: |
20毫米(闊) x 15毫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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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寄函件樣本 |
任何人不得投寄任何淫褻、不道德、不雅、令人反感或帶有誹謗的文字、圖片或其他東西。寄件人事前必須把擬投寄函件樣本送交或傳真至澳門郵政轉交香港郵政審批。在決定申請人遞交的樣本是否符合本條款之規定一事上,香港郵政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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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申請 |
在客戶已交來服務申請表而要求取消申請時,必須繳交港幣一百元的行政費用。而有關函件及所繳交之郵費將不獲發還予客戶。 若客戶交來的函件己由澳門送往香港,則將不受理中止原服務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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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方式 |
現金或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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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必須在通函上容易辨讀的適當位置加上以「不收取通函」為標題的下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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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欲繼續收取本公司發出的通函,請把您的地址郵寄至 (公司地址),並註明「停止收取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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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函通常會在香港郵政收妥後翌日起計四個工作日內(不包括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完成派遞;
- 客戶送遞的函件數量應與所選擇名址數量相符。若送遞的函件數量少於名址數量,香港郵政將自行決定派遞的單位。若送遞的函件數量超過名址數量,香港郵政將銷毀該批函件,而不另收取行政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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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Tel: (853)2832 2332 傳真 Fax: (853)2892
1663 電郵 E-mail: directmail@macaupos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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