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主頁
有關郵政局
抱負,使命與信念
一般服務
郵政網絡
一般資訊
服務收費
特快專遞郵件追蹤
服務質素
最新資訊
聯絡我們
人員招聘
網頁指南
函件
包裹
特快專遞
推廣易
集郵
電子信函(傳真服務)
郵政信箱
附加服務
代理服務
產品
其他服務
定義
服務收費
郵件重量及體積之限制
本地服務
優先服務 (空郵)
非優先服務 (平郵)
體積與重量限制
提供的主要特別服務
服務收費
優先包裹 (空郵)
非優先包裹 (平郵)
租用郵政信箱服務
租用條款
繳費易
西聯匯款
香港郵政通函
服務內容
流程表
服務收費
預先批核
存局候領
交付予收件人的超過500克的函件/小郵包
寄存
申請退還
更改地址
到寄件人指定的地點取件(按每程計算)
特別投遞員交付(特別投遞)
未付郵資或郵資不足時由收件人繳付的費用或退回有關郵件時由寄件人繳付的費用
存倉
轉寄
代收郵件服務
郵資已付
免付回郵郵資服務(RSF)
國際免付回郵郵資公共服務(CCRI)
印上宣傳圖案文字或廣告之許可
貼上標籤之許可
郵資機的出售或租賃及使用准照
執照之發出
各分局網絡
傳統郵亭
自動售郵票機及設置地點
全澳郵筒位置
標準地址格式
違禁及受管制物品
注意事項
常用網站
電子表格
填表指引
函件
包裹
特快專遞
附加服務
其他服務
本地服務
優先服務 (空郵)
非優先服務 (平郵)
預先批核
存局候領
交付予收件人的超過500克的函件/小郵包
寄存
申請退還
更改地址
到寄件人指定的地點取件(按每程計算)
特別投遞員交付(特別投遞)
未付郵資或郵資不足時由收件人繳付的費用或退回有關郵件時由寄件人繳付的費用
存倉
郵政信箱
電子信函(傳真服務)
轉寄
代收郵件服務
郵資已付
免付回郵郵資服務(RSF)
國際免付回郵郵資公共服務(CCRI)
印上宣傳圖案文字或廣告之許可
貼上標籤之許可
郵資機的出售或租賃及使用准照
執照之發出
服務承諾
市民滿意度調查簡報 (郵政服務)
市民滿意度調查簡報 (郵政櫃檯服務)
建議、投訴及異議個案處理統計
市民滿意度調查簡報 (郵政派遞服務)
到訪人數
01108797
最後更新日期:
09/03/2010
『國際婦女節一百周年』郵品之發行 - 08/03/2010
特快專遞新增之派遞目的地
滙 款 服 務
郵政局推行「代收交通事務局車輛使用牌照稅」服務
二零一零年度集郵訂購 – 於09/10/2009開始!
Untitled Page
轉寄
如收件人欲更改地址,可申請轉寄服務,一經批核後,郵件將轉寄往新地址。轉寄範圍包括本澳及外地。申請者需繳付有關轉寄費用。
A. 本地轉寄
期間
收費
一個月
60
三個月
150
六個月
250
澳門幣
B. 轉寄海外
a.
轉寄服務為每週一次;
b.
轉寄服務僅限於50克或以下的函件;
c.
轉寄服務期限最長為六個月,期滿後不得續期;
d.
申請人須向郵政局繳納澳門幣500元的按金;
e.
除郵資外,每一次轉寄須加付澳門幣20元的手續費;
f.
如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e項所指費用,不予轉寄郵件;
g.
轉寄服務期滿後,按金餘數將以等價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郵票退回轉寄服務申請人。
相關表格下載:
轉寄郵件申請表(本地)
轉寄郵件申請表(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