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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09/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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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

如收件人欲更改地址,可申請轉寄服務,一經批核後,郵件將轉寄往新地址。轉寄範圍包括本澳及外地。申請者需繳付有關轉寄費用。

A. 本地轉寄
期間 收費
一個月 60
三個月 150
六個月 250
澳門幣
B. 轉寄海外
a. 轉寄服務為每週一次;
b. 轉寄服務僅限於50克或以下的函件;
c. 轉寄服務期限最長為六個月,期滿後不得續期;
d. 申請人須向郵政局繳納澳門幣500元的按金;
e. 除郵資外,每一次轉寄須加付澳門幣20元的手續費;
f. 如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e項所指費用,不予轉寄郵件;
g. 轉寄服務期滿後,按金餘數將以等價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郵票退回轉寄服務申請人。

相關表格下載:
轉寄郵件申請表(本地)
轉寄郵件申請表(海外)